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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   将娱乐元素融入产品或服务,以促进企业取得市场收益的营销策略,是营销娱乐的最显著特征。相关调研数据表明,美国人有1/3的时间用于娱乐,有2/3的收入用于娱乐,有1/3的土地面积用于娱乐。如今,娱乐经济已经成为新的世界通货,娱乐营销已经成为企业与消费者重要的沟通手段。 
 
    不过,当前娱乐化营销暴露出诸多问题,缺乏新意、没有连续性、文化内涵不够、恶意炒作等案例比比皆是。 
 
    明星代言——借明星来娱乐 
 
    名人和明星,尤其是顶级当红名人明星,自古至今都是一种稀缺资源。西汉时期社会就曾广泛流传“得千金不如得季布一诺”,可见名人季布在当时的影响力,而且还用货币进行了衡量。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,其故乡山东小城高密原本默默无闻,只因本次获奖,名声大噪。但凡与莫言稍有关联的、高密当地的吃喝玩乐等等行业,都在借机生财,一时风生水起,好不热闹。 
 
    尤其是影视体育明星,对消费者的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,曾几有时“明星代言=值得信赖的品牌”几乎成了中国消费者的一种价值判断。借助明星的强大影响力来撬动成千上万消费者的消费需求,一直以来是广受众多企业追捧的一种品牌传播策略。 
 
    朗朗代言招商银行,在较短的时间内便初步塑造了招行年轻、杰出、高雅的品牌形象;韩寒代言凡客,用独特的方式直击80、90后内心,引爆网购狂潮;柒牌服饰起步时总资产仅5000万,却不吝耗费2000万聘请李连杰代言,最终大获成功。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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